什么是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人,因交通 违法行为 被 记分 ,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
“学法减分” 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的交管便民措施。
学习考试:
网上学习考试:在交管12123申请“学法减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7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考试由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0题,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现场学习考试: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学习后参加考试。
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常识等
减免规则:
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减免记分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累计最高减免6分,但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其中,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一次减免1分
申请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
有以下七中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 学法减分”相关问题解答
1、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答: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区分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都可以参加学法减分,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2、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3、如果自己的驾驶证只扣了3分,是否可以考试6次,在完成本次扣分之,还预存3分?
答:这是不允许的,根据规定,只有驾驶证有扣分,而且扣分在12分以下才符合该项条件。
4、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5、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6、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答: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7、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答: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
【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超时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8、用手机学习或考试的时候接打电话,会影响学习或考试吗?
答:会影响,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如果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
9、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答: 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
1. 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
2.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3.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4.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10、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
①.本次学法减分无效;
②.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
③.加入互联网服务平台黑名单,三年内不得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助机办理公安交管业务。
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12、对学习考试审核结果不通过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答:在收到审核结果后24小时内申请复核。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并告知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