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学法减分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只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以通过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的扣分,最高可减免6分。
驾驶员参加学法减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学习减分」规则是什麽?
省政府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参加网上学习累计3个小时,并通过考试后3个小时可获得1分的优惠。实地学习(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且经考试合格者,一次扣2分。参与交通安全公益活动(每次1小时)一次减免1分。
友情提醒,机动车驾驶人这些有这些情形之一均不可参加“学法减分”:
1)在记分周期内扣分达到6分后,不得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2)本周期两次满分记分,或累积记分达12分;上个周期两次满分记录;
3)最近3个周期内,有逃逸、酒驾、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跟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4)实习期,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扣留、暂扣;
5)有未处理交通违法;
6)有逾期未年检、未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参加考试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
在现行的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是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数的。机动车驾驶人现行累积记分值中的减免记分值也不是扣减,而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不记分,也不能把“每个记分周期最高可减免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满分12分提高到18分。
驾车者记分达到12分,可否继续申请“学法减分”?回答是“不能”。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取得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检查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