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驾驶摩托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以40公里/时的速度行驶,与对向驶来的丁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导致丁某受重伤。这起事故的主要违法行为是刘某超速行驶。【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刘某驾驶摩托车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以40公里/时的速度行驶,属于超速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