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长时间霸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妨碍道路通行秩序的
长期占路停放的废弃机动车------“僵尸车”
可申请学法减分吗?
不可以,根据学法减分规定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1、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3、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4、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5、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6、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7、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8、当前周期已减免6分。
学法减分规定
4月1日起已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新政策,对记分值调整,给予广大驾驶人的福利,驾驶人出现违法记分,可通过 交管12123APP 申请“学法减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1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满30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同时,提醒此类车辆的车主,达到报废或者废弃的机动车,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若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请及时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