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12123”查考试成绩目前是没有限制的。只不过用“交管12123”手机APP无法查看具体考试成绩,只能看到考试是否通过。可以点击“考试预约”的选项,然后预约自己刚考完的科目,如果你已经通过考试,系统就会显示“该科目已考试合格,无需预约”。如果你预约成功了,就是没有通过考试了。
那在哪才能查看成绩呢?(交管12123官网可以查看考试成绩。)流程如下:
1、在浏览器中进入网站12123官网,进入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选择对应的省市。
2、点击右上角用户注册选项,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完成账户注册。
3、注册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右上角个人登录选项,输入账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如果是公司车辆,选择公司登录选项,操作相同。
4、登录后,在弹出的我的主页界面,选择考试信息,可以看到自己参加过考试的科目成绩。
法律依据:
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条 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一百分,成绩达到九十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一百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九十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八十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一百分,成绩分别达到九十分的为合格。
2、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十二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十二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