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完12分了怎么办?可以增分吗?
不可以
一车主因操作不当
致使发生单方面的交通事故
现场无人受伤
这种情况下
本应是等待交警部门来处理事故
但该驾驶人却找人替自己“背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二章 记分分值
第八条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一次记12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驾驶人出现违法记分,可通过 交管12123APP 申请“学法减分”,但(不含记分12分及以上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四章 满分处理
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法减分不予受理:
01.在本记分周期内或者上一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参加满分教育记录的;
02.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03.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04.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
05.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时,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记录的。
06.当前周期已减免6分。
07.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