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7日公布的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即将全部正式实施!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4项便利驾考领证新措施,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 于2022年4月1日已正式实施!
《机动车登记规定》 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 ,即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实施!
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是那3项
一、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四条: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也就是说,2022年5月1号起,购买私家车在办理登记上牌的时候,不需要进行车辆检验!
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九条:属于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或者居住登记证明。
三、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此外还有3项便民措施
一、相同登记用户车牌可互换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可以互换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 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 两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 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二、车辆号牌自编自选
全国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编自选机动车号牌号码。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计算机随机选取或者按照选号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发放号牌号码,号牌号码公开向社会发放。
三、开通网上预约和办理业务
车管所将实行电子化管理办法,陆续开启互联网预约、受理、办理机动车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