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了不能学法减分?存在扣分但却不能参加学法减分一般有以下几大原因:
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分记分,或累积记分达12分,上个周期两次满分记录。驾驶人在最近3个周期内,有逃逸、酒驾、用伪造、变造的行驶证跟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也是不受理学法减分业务的。当然处在实习期,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扣留、暂扣这些情况也是不受理的。驾驶人名下有逾期未年检、未注销登记报废机动车,这个需要去交管大队处理完才能继续申请参加学法减分。还有最后一种情况是驾驶人在当前周期已减免了6分,这种同理是不受理的,学法减分规定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是减免6分。
学法减分并不是让驾驶证分数提高变成18分。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一种错误说法。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当前记分周期最多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如果发生一种情况是在驾驶人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满分记录是不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满分教育。考试合格的,记分清零,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需要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