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了一些紧急发展情况需要在经济高速应急车道上临时停车,一定要确保企业车辆管理必须停在应急车道白线内,并且通过车辆最好可以尽可能的靠近高速护栏、远离行车道。同时打开双闪灯,并在车尾150米处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低能见度或夜间也需要放置三角形警告标志,以适当增加车距200米以上。对于企业没有开双闪、也没放置一个三角警示牌的。交警将对司机处以3分罚款200元罚款。
占用应急车道扣分和罚款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对非运营管理车辆进行占用企业应急车道罚款200元,扣6分;
2、运营管理车辆(大货车、危险品物流运输车等)违法企业占用公司应急控制车道,罚款200元,扣12分,并对驾照降级,有些省份最高罚款500元。
3、如遇其他交通环境管制,强行通过占用企业应急车道,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进行罚款,还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才可以合法使用应急车道:
1.车轮爆裂、车辆制动故障或转向失控;
2、行车遭遇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