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从5月20日起
马鞍山正式推行
互联网“学法减分”
线上学习措施
据了解,驾驶人只要是持有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且“交管12123”用户注册地为马鞍山,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符合业务办理条件,即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是指驾驶人通过交管APP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可在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1次减免1分(不涉及罚款减免),1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包括6分)。
到底如何进行学法减分呢
跟小编来看
最全操作攻略
帮助大家快速上手
提醒:“学法减分”活动,需要实名认证并通过人脸识别比对,否则系统将不予通过减记分。
有以下7种情形的
“学法减分”将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学法减分”相关问题解答
问:
“学法减分”的规则是什么?
答:
参加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问:
哪些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参加“学法减分”?
答:
只要是持有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核发的驾驶证,且“交管12123”APP注册地为马鞍山的驾驶人,在处理完交通违法且未被记满12分的情况下,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为营运车辆驾驶人。
问:
参加“学法减分”有次数限制吗?
答:
没有次数限制。但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分值达到6分后将不能继续参加学法减分。
问:
可以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吗?
答:
不可以。申请学法减分,必须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符合受理条件。在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问:
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
不是。“驾驶证的记分提高到18分”是对“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的误读。
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计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更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不能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理解为将记分周期内的满分分值提高到了18分。
问:
持A类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学习后记分清零,是否还需要参加驾驶证审验前的学习?
答:
不需要,只要通过学法减分将记分清零后,就不需要再参加驾驶证审验前的学习教育。
问:
参加学习考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参加学习考试的内容包括:交通违法行为判断与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快处快赔相关规定;常见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警察手势辨识;安全行车常识;高速公路驾驶常识;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文明驾驶常识;防御性驾驶知识;紧急避险常识;驾驶心理健康知识;其他相关知识。
问:
完成一次学习后,任何时间均可申请参加考试吗?
答:
不可以。必须在完成学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参加考试。
问:
参加考试时长是多久?题目有多少?题型有哪些?答对多少合格?
答:
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题答题时间最长60秒。
系统将随机从题库中抽取20题,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答对18道题及以上为合格,答错或者未答累计3题的,系统自动判定考试不合格并退出考试。
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申请补考,补考以2次为限。
问:
用手机学习或考试的时候接打电话,会影响学习或考试吗?
答:
会有一定影响。如果用手机学习和考试的过程中因接打电话或其他原因切换出当前界面,学习或考试可能会被中断。
问:
还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学习或考试不通过呢?
答:
以下情形也将导致学习、考试不通过:
◆ 随机抓拍时未采集到人像的;
◆ 人脸识别比对未通过的;
◆ 实人认证未通过的;
◆ 从事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考试无关活动情形的。
问:
在“学法减分”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
答:
◆ 本次学法减分无效;
◆ 3个记分周期内,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受理其学法减分申请;
◆ 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问:
申请“学法减分”期间,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学法减分?
答:
不可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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