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保定支队高阳大队民警在处置一起外地大货车驾驶人超时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既严格处罚、不变相不降格对当事人记6分,又现场教司机学法减分,避免当事人驾驶证被记满12分降级。民警为此三次往返执法现场,妥善处置了这起交通违法行为。
6日17时,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保定支队指挥中心向高阳大队推送了一条大货车超时驾驶记录,“一辆涉嫌超时行驶的黄牌大货车从大广高速转入你大队辖区,请引导该车消除违法行为并接受处罚”。数分钟后,副大队长雷军虎和中队长刘洪战在保沧高速80公里处发现该车,成功引导该车驶入前方高阳服务区。经现场取证,车辆北斗系统显示驾驶员已经连续驾驶车辆达6个小时,属超时驾驶交通违法。按照规定,驾驶人褚某驾驶证将被依法记6分。民警对褚某进行现场处罚时,发现褚某的驾驶证已被记6分,再被记6分将满12分,驾驶证依法应被扣留并降级,这就意味着褚某将不能再驾驶该大货车。
该车仅褚某一名驾驶人,去往内蒙古的行程会被迫搁置。此时,虽然执勤民警已到交接班时间,但是他们考虑到当事人面临的实际困难,并没有简单地一罚了之,而是当场手把手教褚某利用手机“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强制褚某在服务区休息。19时,褚某给民警打电话说自己已经通过学法减了3分。民警赶到服务区,开具罚单时,系统显示,褚某的驾驶证积分仍然是6分。民警分析可能是跨省份原因,系统积分更新会出现延迟。直至当日22时,民警第三次赶到服务区时,顺利对褚某开具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6分”的罚单,保留了褚某的驾驶资格。褚某对民警人性化执法高度赞赏,被民警因为自己多次往返服务区、不辞辛苦的举动而感动。
评论:这样的执法群众喜欢!
交警依法处罚违法驾驶的司机,是职责所在;但高速交警高阳大队民警并没有一罚了之,他们如此有温度的处罚办法,体现出了他们的为民情怀,也彰显了他们的执法智慧。
外地大货车司机超时驾驶依法当罚。但高速交警高阳大队民警严格执法的同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站在驾驶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去体恤、理解他的实际情况,实施人性化执法,他们的处罚方式温暖了当事人,也让我们每一个人深受感动。他们是真正在为民执法、为民服务!
人们常说,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有序管理。处罚只是手段,只有被处罚者不再违规逾矩才能真正达到处罚的目的。高速交警高阳大队民警的处罚兼顾了“法、理、情”,其教育意义和效果直抵人心、不言自明,这样既严格又温暖的处罚才是高质量的执法。
这样的处罚,群众服气;这样的执法,群众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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